兩部門修訂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》 要求加強糧食檢驗能力建設
發布于 2022/02/17閱讀(976)來源 ltrlw
摘要
2月14日,發改委公布經修訂的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15日。
內容
2月14日,發改委公布經修訂的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15日。
“民以食為天”,糧食質量安全是民生大事,一直備受重視。糧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是保障國家糧食質量安全的重要方式,對于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、維護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重要作用。2016年,發改委發布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》(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的實施加強了糧食經營質量安全管理、規范來糧食檢驗,對于保障糧食質量安全有著重要意義。
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、檢測技術的進步,現行的《辦法》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需求。面對新的糧食工作形勢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《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以應對新的糧食監管情況。
《辦法》主要對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修訂:
一、完善糧食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
1.完善糧 食收購、儲存、出庫等環節質量安全檢驗制度,嚴格執行相關質量標準,嚴禁以陳頂新、摻雜使假、以次充好、多扣水雜、壓級壓價等行為。
2.完善糧食驗收檢驗制度。
3.完善糧食在運輸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。運輸糧食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和相關標準要求,減少運輸損耗。
4.完善糧食質量安全追溯制度。
5.強化信息化建設。
二、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建設
1.規范對糧 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管理。
2.因地制宜推進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和能力建設。
3.建立第三方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制度。
三、強化監督管理,加大處罰力度
梳理了對糧食和儲備部門、糧食經營者、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的法律責任并進行了細化,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。
相關資料
上一篇: 加強農業科技創新 中國農科院部署2022年十大重點工作任務
下一篇: 225項行業標準報批公示 含多種儀器儀表及檢測方法